依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为维护门诊诊疗秩序、保障就诊安全,就诊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有序就诊管理
1. 凭就诊卡、身份证、医保卡有序挂号候诊,按就诊序号等候,严禁插队、围堵诊室门口。实行一医一患,每位患者陪同人员不超过2名,老幼、危重患者酌情放宽。
2. 就诊区保持安静,手机调至静音,不大声喧哗、聚众闲聊。
3. 收费、采血、检验、取药等窗口自觉排队,高峰时段配合工作人员分流引导。
二、人流限流安全规定
1. 门诊大厅、各候诊区域核定最大容纳人数,人流达到饱和时,医院实施限流、分批进入管控措施,请自觉等候。
2. 不扎堆聚集在走廊、扶梯、出入口等关键点位,听从医护人员疏导安排。
三、消防安全与环境管理
1. 严禁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、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,通道不得摆放行李、杂物。安全出口常年保持畅通,严禁上锁封堵。
2. 门诊全域禁烟,不乱扔垃圾、随地吐痰,爱护桌椅、自助设备等公共设施,不得损坏公共财物。
3.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,严防丢失。
四、诊疗配合要求
1. 如实告知医师病史、过敏史及既往用药情况,配合各项检查、治疗;对诊疗存有异议通过正常渠道沟通,不得强迫开具药品及检查。
2. 发热、传染病相关症状人员主动配合预检分诊,前往指定区域就诊。
五、治安及文明规范
1.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院区;醉酒、寻衅滋事人员禁止进入门诊。
2. 尊重医护人员,严禁辱骂、恐吓、殴打医务人员,发生医疗纠纷到投诉接待处依规处理,不得围堵科室、扰乱诊疗秩序。
3. 警惕医托,不在院内私自买卖药品、保健品,禁止随意张贴广告、发放宣传单。
4. 高龄、行动不便、儿童患者需家属全程陪护,看护人负责患者人身安全。
六、应急处置
医院定期开展消防、人员疏散应急演练,遇突发紧急情况,所有人员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,沿疏散通道有序撤离。
七、违规处理
违反以上管理制度,经劝阻拒不改正的,医院可中止本次就诊;扰乱公共安全、涉嫌违法的,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。